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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訂於103年5月及7月辦理「家庭教育種子教師培訓課程」,請尚未參加同仁報名參加,研習期間本府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2月06日臺教社(二)字第1020181270號函暨本縣家庭教育中心103年02月21日竹家教字第1030000210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學校教師家庭教育專業知能,培養其家庭教育專業課程教學能力,落實家庭教育法第12條之規定,本縣遴選人才組成「家庭教育輔導團」,並自100年度開始於轄屬學校協助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本年度103年為第四年培訓。
三、辦理時間:103年5月及7月(分區辦理)。
四、參加對象:本縣各高國中、小教師。
五、承辦學校、梯次、日期及地點:如附件計畫中所示。
六、參加人數:請各校依所屬區域分別於第一梯次及第二梯次
之研習時段各派校內所屬教師1/8員額參加培訓課程(即本年度需完成校內教師1/4以上之員額培訓)。
七、請參加人員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站系統報名(約四月分開放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6小時研習時數。
八、此案列入教育部年度統合視導重要指標,請各校協助派員參加。
九、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含培訓期程)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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