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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2月26日「102學年度志願選填試探作業第3階段輔導重點焦點座談會」會議紀錄1份,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該署103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30034874號函辦理。
二、102學年度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第3階段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作業於103年4月1日至同年6月10日期間辦理,請貴校持續落實辦理相關輔導措施。
三、案內座談會議聚焦討論有關學校教師應主動關心低學習成就孩子的志願選填狀況,及如何增強教師對各高級中等學校開設之特色課程及技術型高級中學之瞭解,以增進其輔導知能等議題,請各校參考案內座談會之諮詢建議,擬定相關輔導策略及推動方式,納入於第3階段志願選填試探後輔導措施,俾強化實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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