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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級學校108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

二、寒假期間各級學校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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