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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幹事、護理師、會計主任請注意自97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最低研習時數提高為40小時!

1.為協助各機關(構)落實推動公務人員數位學習,人事行政局綜整數位學習相關資訊及具體作法供參,請 查照。
2.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年3月12日局考字第0970060998號
3.內容:
一.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自97年1月1日起,提高為40小時,其中數位學習時數不得低於5小時,並函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辦理數位學習成果評量實施原則」。
二.請參考下列相關資訊及具體作法:
(一)積極推動數位學習: 積極推廣宣導:利用正式或非正式集會、讀書會或業務檢討會等,適時宣導數位學習,並納入年度訓練進修計畫實施。另得利用內部資訊設備或學習資源,營造友善學習環境,以提升屬員學習意願。
(二)運用現有資源:鼓勵屬員運用入口網站課程搜尋機制及公部門學習平台所提供之學習資源,選擇所需線上課程學習,或得視課程性質及施訓需要採用離線教材,並依其學習狀況覈實登錄數位學習時數,以提供多元學習機會。
(三)培訓內部種籽師資:視業務需要選送屬員參與公部門數位學習專業人才培育專班,培育其成為內部種籽師資,以協助機關規劃製作數位課程,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四)發展數位課程:各機關(構)得視業務需要,發展專業核心能力之數位課程,掛載於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電子化政府網路文官學院」共用平台,並落實數位教材資訊通報,以共享資源;或得檢視機關內部相關訓練或業務,部分具有固定性、例行性之訓練,如新進人員訓練、政策性訓練等,運用快速自製教材工具,製作簡易數位教材,並掛載於機關內網提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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