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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活動的機會,請於辦理各項大型活動時考量身心障礙者參與的需求,規劃無障礙專區並提供無障礙服務或措施,以建立友善的無障礙生活環境。

依據教育部100年11月16日臺特教字第100020254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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