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辦理「教師在職進修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班」實施計畫,詳如說明,請有興趣同仁踴躍報名。
一、依據本縣「資賦優異教育白皮書」及「101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101及102學年度上、下學期,計4個學期。101學年度上學期約於9月開課,確切時間將另行通知。
三、參加對象:分為選送培訓及自費進修,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茲因本案開班成本甚高,為求妥善運用教育資源,務請有安置資優生之國中,遴選對資優教育具有熱忱及教學意願之合格專任教師參加「選送培訓」進修。
五、報名方式:報名者請將相關資料依序裝訂,並於101年7月16日(一)下班前逕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邱老師彙辦。
六、本案須核報教育部,係屬加科專長資格登記─資賦優異教師證。
七、本案在取得資賦優異教師資格後,服務資優教育達3年以上者,得回任一般教師,不影響原學科專長之教師身分及權益。
八、檢附本縣辦理「教師在職進修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班」實施計畫、報名表、切結書及補助申請表各乙份。
二、辦理日期:101及102學年度上、下學期,計4個學期。101學年度上學期約於9月開課,確切時間將另行通知。
三、參加對象:分為選送培訓及自費進修,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茲因本案開班成本甚高,為求妥善運用教育資源,務請有安置資優生之國中,遴選對資優教育具有熱忱及教學意願之合格專任教師參加「選送培訓」進修。
五、報名方式:報名者請將相關資料依序裝訂,並於101年7月16日(一)下班前逕送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邱老師彙辦。
六、本案須核報教育部,係屬加科專長資格登記─資賦優異教師證。
七、本案在取得資賦優異教師資格後,服務資優教育達3年以上者,得回任一般教師,不影響原學科專長之教師身分及權益。
八、檢附本縣辦理「教師在職進修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班」實施計畫、報名表、切結書及補助申請表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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