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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學年度新生入學起實施之「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要點」及「各輔導分發區負責分發縣市及承辦學校一覽表」各1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5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20038858號函辦理。
二、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訂定「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要點」,且以101年5月2日部授教中(三)字第1010506659B號令公告,並自103學年度新生入學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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