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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鳳岡國民中學 114 學年度 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民中學增置學務人力計畫甄選

一、依據:
(一)教育部 114 年 4 月 1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5802250 號函。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署 114 年 9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5427 號函。
(三)新竹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考核要點。
(四)新竹縣政府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辦理。
(五)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114 年 9 月 10 日教特字第1141101488號函。
二、甄選名額、工作時間、工作期限、工作內容及待遇如下:
(一)名額:正取 1 員。
(二)工作時間:以配合學校作息每天上班 8 小時及維持全年上班總時數不變為原則;惟因應業務運作或配合學生作息,必要時得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三)工作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本案屬教育部專案補助,如因中央暫停補助、業務緊縮或預算不能支應時,依勞動基準法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四)工作內容(詳細業務內容請參閱附件1):
1.配合學務發展之相關管理及行政工作。
2.配合業務參加相關之進修或研習活動。
3.配合新竹縣政府及機關需求之行政支援工作。
4.臨時交辦事項。
(五)敘薪待遇:比照新竹縣政府 114 年度新竹縣約僱人員及臨時僱工薪資與保險費等編列標準280 俸點(折合月薪 38,948 元)。經費項目以薪資、年終獎金、勞保費、健保費、勞工退休金及保險費等為限,自應聘日起薪,並依計畫投保法定保險。
三、工作地點:新竹縣立鳳岡國民中學(地址:新竹縣竹北市鳳岡路三段一百號)。
四、進用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 未具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 2 年內完成相關研習課程並取得證書。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四)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第 6 項規定之情事者。
(五) 具溝通表達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六)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 9 月 22 日(一) 上午 9:30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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