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長或教師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之調查權責歸屬研析表

附檔為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長或教師「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之調查權責歸屬研析表,請參考。
圖片說明
瀏覽數:
登入成功